加拿大聯邦自雇移民項目,旨在吸引在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有意向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從事原先職業(yè),無須為別人工作而自己雇傭自己的申請人。對于此類愿意在未來為加拿大特定經濟文化領域作出貢獻的外國人士,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自雇移民項目給予其永久居留權待遇。
文化活動方面 :
a) 有兩段為期一年的在文化活動方面的自雇經歷;或
b) 有兩段為期一年的參與國家或者世界級的文化活動的經歷;或
c) 一年在文化活動方面的自雇經歷,以及一年參與國家或世界級文化活動的經歷
體育活動方面 :
a) 有兩段為期一年的在體育活動方面的自雇經歷;或
b) 有兩段為期一年的參與國家世界級的體育活動的經歷;或
c) 一年在體育活動方面的自雇經歷,以及一年參與世界級體育活動的經歷
